九江:物业费都要提前预交一年?物业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近日,市民郑先生向FM884反映,极地盛世名都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提前收取一年物业费,他觉得不合理,物业公司提前收取物业费的行为是否违规?
提前一年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
“物业费要提前交一年的,交半年的都不行,我觉得确实不合理。”家住濂溪区极地盛世名都小区的郑先生告诉记者,物业要求业主提前缴纳一年的物业费,他觉得很不合理,万一物业公司经营不善离场,可能会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害。
带着郑先生的疑惑,记者来到极地盛世名都小区,物业公司骆经理回复,小区物业费确实要提前一年缴纳,并且是符合相关标准的,“缴纳方式整个九江市都是一样的,我们是根据物业协议,每个业主买房都签订了这个协议,物业费都是提前预交一年。”
九江多个小区物业费相关情况
记者随机向九江多个小区的业主进行了解,例如宇龙湖畔花园、柴桑春天、诚盛御景等,发现都是提前预交一年物业费的方式。
宇龙湖畔花园物业崔经理:“我们这里是提前一年缴纳费用,现在都是这样的,物业法里没有说这样违规。”
柴桑春天业主王先生:“我们小区是这样的,我觉得还好,只要物业服务的好我信任就可以,而且提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会送点米啊油啊之类的,毕竟物业公司也要发工资。”
市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回复
对于提前缴纳物业费,《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否有相关规定?市住建局物业监管科科长 章世华表示:国家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界定为民事纠纷,因此物业服务合同中都会对支付方式予以明确。
根据《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等非物业服务人过错为由少交或者拒交物业费。”
因此,郑先生应该按照与极地盛世名都签订的物业协议中的规定去支付物业费用,如果不满意可以反映到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商更改物业合同上的支付条款。
你家小区物业费收取规定是怎样的?